幼儿园安全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内容
1. 1前期准备
获取所需鉴定中小学校舍建筑的年代、体系,依据标准规定确定该建筑的分类。查阅搜集建筑图纸,核对是否齐全,了解目前该建筑的使用状况及其所属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
1. 2 现场巡查
了解该校舍建筑的体形、楼屋盖形式、有无连廊相连等。了解目前的使用状况,使用功能及环境有无变化,有无改扩建等。
1. 3 建筑图的测绘
测绘的各层建筑平面布置图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轴线尺寸,承重墙体( 或柱)厚度与布置,门窗布置与洞口尺寸,非结构构件尺寸与布置,以及其他应补充建筑方面的资料等。
1. 4 地基和基础的抗震鉴定
鉴定时主要将其分为地基承载状态和基础工作状态两项。地基承载状态的检测内容为重点调查有无基础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引起的裂缝、整体倾斜等现象及其发展趋势。基础沉降引起的裂缝应从建筑物底层开始检查,整体倾斜检测建筑主体倾斜观测应测定建筑**部观测点相对于底部固**的倾斜度以及倾斜方向,采用经纬仪观测,并作为检查的重点。建筑物整体倾斜一般测量山墙四角及建筑物中部阳角部位。当上部结构中出现因基础不均匀沉降导致的异常情况时,应核查基础工作状态。基础工作状态的检测内容主要是核查基础有无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现象。检测方法是将基础周围的土挖去,露出基础直接观察,所挖的深度需至基础底面。
1. 5 上部结构材料强度的检测
主要包括构造柱及圈梁的混凝土强度,墙体砌筑砂浆的强度和砌墙砖的强度等级。具体检测方法:构造柱及圈梁的混凝土强度采用混凝土回弹仪进行检测,当所需鉴定的校舍建筑建造时间已过长,需根据目前混凝土构件的龄期,用龄期修正系数对其进行龄期修正。墙体砌筑砂浆的强度检测可依据《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选取适当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一般使用回弹法,若检测过程中发现墙体砌筑砂浆的强度较低,回弹仪无法使用时,可选择其他适当的检测方法检测。砌墙砖的强度等级亦可以采用回弹法进行检测。
1. 6抗震措施核查
现有中小学校舍建筑多为砌体结构,其在抗震性能上都存在着一些通病。如:
1) 校舍建筑为满足学校教室大空间的使用要求,造成了抗震横墙间距较大,抗侧力构件数量不足。
2) 教学需要大面积的窗户满足采光要求,可用于抗震的纵墙面积大为缩减,窗间墙的局部尺寸也受到影响。
3) 教学楼及宿舍多为单面外廊形式,只有两道承重纵墙,外走廊多是悬挑结构,在平面布置上形成了不利,容易导致扭转。
4) 砌体结构校舍采用砌体承重,楼屋面多为预制板,房屋的整体性相当差。
5) 绝大部分A 类校舍建筑,楼梯间构造柱的布置都缺少足够数量,整体性不足等。
依据该建筑的分类确定所使用的抗震鉴定方法,对照抗震鉴定标准的相关要求逐一进行核查。多层砌体校舍建筑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校舍建筑的圈梁与构造柱布置,楼、屋盖与墙体的连接构造,楼梯间位置以及墙体布置的规则性,楼梯间构造柱的设置及与墙体的连接。A类校舍建筑与B 类校舍建筑从层数高度、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构造、易损易倒塌部位这几个方面进行抗震措施鉴定,而与A 类校舍建筑相比,B类校舍建
筑在抗震措施方面的要求较加严格。从结构图上或经过巡查后对该建筑有一定的了解后,可以对该建筑的抗震措施进行核查,如:结构体系有无混乱、平立面是否规则、刚心与质心是否重合、墙体有无闭合、纵横墙是否贯通、楼梯有无端置、有无设置防震缝等。
现场所需检测的主要项目有:
1) 使用激光测距仪及皮尺测量校舍建筑的高度、宽度、层高、横墙间距,并计算高宽比。
2) 墙体拉结钢筋设置核查,可以使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检查墙体拉结筋间距和长度。
3)核查构造柱及圈梁的布置和构造。构造柱及圈梁的布置可以使用铁锤及钢凿,在标准中规定的应该有布置的部位进行剔凿来确定其有无。构造可以通过钢筋位置测定仪将主筋和箍筋的位置定位,使用冲击钻破开混凝土表面直至钢筋露出。使用游标卡尺测量主筋及箍筋的尺寸,箍筋的间距可以通过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得。
4) 楼( 屋) 盖的形式可通过查看图纸与现场核实后确定,若无图纸则需核实。
5) 楼( 屋) 盖构件的支承长度及坐浆情况。主要采取局部剔凿核实,剔凿后用钢直尺测量支承长度。
6) 女儿墙的高度需使用卷尺测量。关于局部尺寸的测量,测量的每个值都应与其测量的部位相对应。
学校幼儿园午托所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多层校舍抗震检测鉴定的程序和适用标准
1、多层校舍建筑抗震检测鉴定程序校舍建筑抗震检测鉴定涉及房屋现状质量检测和结构安全与抗震性能鉴定等,特别是结构的抗震性能是由结构体系、结构布置、结构与构件承载能力和抗震构造措施等综合决定的,需要做好检测鉴定的每一步。
2、多层校舍建筑抗震鉴定适用的标准
既有中小学校舍的建造年代绝大多数在1980 年后。按照采用的抗震设计规范不同可分为1990年之前按《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 —78) 设计建造、1991~2001 年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设计建造、2002 年以后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01)设计建造。随着抗震科学研究的深入和震害经验的积累,这3本抗震设计规范在设防要求、设计方法和抗震构造措施等方面都在不断地完善和提高。按不同设计规范建造的中小学校舍的抗震安全性是有差异的,这就提出了按哪本规范来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鉴定的问题。
中小学教学楼等校舍建筑属于乙类建筑。对于既有中小学校舍的抗震能力评价,不能采取建造时期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来评定,而应采用新颁布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2009) 标准来评定。在这本标准中给出了按不同后续使用年限采用不同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对于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的建筑划分为A类;后续使用年限为40 年的建筑划分为B 类;后续使用年限为50 年的建筑划分为C类。并给出了各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和抗震措施、承载力验算等要求。对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的安全鉴定可采用《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002 ) 、《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对于建造于不期的校舍工程的安全与抗震鉴定中的楼面活荷载、风荷载和雪荷载取值则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2001)(2006 年版) 的规定。